土方工程挖运合同(精选34篇)
土方工程挖运合同 篇1
一、项目:
1、工程地点:
2、承包性质:分包
3、工程价格:土方工程挖运平运距1以内合同价/立方米(税后价,下同),土方超过1运距及石方开炸等按照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规定执行。
二、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上述工程引荐甲方与有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
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总价元人民币。
三、乙方义务:
1、真实详尽地向甲方介绍有关工程概况;
2、主动维护甲方利益,积极协调与总包方的关系。
四、甲方义务:
1、及时提供全部有效的用于签订分包合同的所有手续;
2、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进场施工,及时支付居间报酬。
五、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和方式:
1、本工程居间费按照甲方分包的工程量提取,每立方土方提取写:元);
2、居间费支付方式,在预付款和进度款进账后甲方依据居间费比例标准支付给乙方;
3、委托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4、居间人也可以有权委托总包方北京西玉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方分包的工程款内代扣给居间人。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均与居间方无关,居间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合同不可撤销,不可更改,不因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更改而失效;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不可撤销的内部劳务费分配承诺,与施工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劳务费给第三方;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永久性的保密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过错方要予以对应的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各项法律责任;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或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开户行:
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
土方工程挖运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实用的原则,甲方拟将烧成窑尾、烧成窑中、生料均化库等工程施工的土石方开挖(含运输)工程分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与安全,遵循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中3200t/d线土建工程项目部(朱敬水)所施工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烧成窑中及三次风管1、2、3号窑墩、烧成窑尾、生料均化库所有项目的土石方开挖;
(2)在土石方开挖过程中施工道路铺设和挖除工作;
(3)在开挖过程中如遇10平方米以上,厚度在1米以上(含1米)的坚石时,由甲方代表现场确定;
(4)在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乙方应做好环保、环卫、协调、临设、安全);
4、分项土石方开挖工作安排以甲方任务单为准,乙方按任务单注明的工程量、施工尺寸、工期要求等等进行施工组织。
二、承包方式与结算:
1、土方挖运(开挖和厂内运输3km内)按综合单价7元/m3包干(含税价、油发票冲账),按图计算工程量_7=总价。
2、石方挖运(开挖和厂内运输3km内)按综合单价25元/m3包干(含税价、油发票冲账),按图计算工程量_20=总价。
3、无法按上述计量的计时台班,按300元/台班计算,台班安排需经项目部生产经理、经理、总经理签字方为有效。
三、工期要求:
1、以甲方任务单为准,
2、暴雨等不可抗力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方可顺延。
四、双方职责:
1、在乙方设备能满足生产进度需要的情况下,场地内土石方开挖工作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设备不能满足生产进度需要的情况下,首先由乙方另请设备进场协助施工,如接到甲方通知2天内不增加设备;甲方有权另请施工设备进场施工,独立工程单独结算,乙方已施工其中部分工程的,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三方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