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的选择与人生的哲思──读《未选择的路》(精选17篇)
路的选择与人生的哲思──读《未选择的路》 篇1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著名诗篇。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找一个生活水平比较低,但更利于写诗的环境。于是他们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他们来到大海对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不久之后,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美国著名诗人庞德特别撰文推荐,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1915年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此后他的诗名日盛,分别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晚年的他已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素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这与他诗中大量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有关。波士顿以北多岩石的牧场,殖民地时代的建筑,耐人寻味的石头围墙,以及那里居民粗犷的感情、耕耘生活的艰辛等等,都成为诗人作品取之不尽的素材。他的诗把新英格兰的风貌和当地人的特征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可以说新英格兰乡间生活的各个侧面,弗罗斯特都写到了。
但弗罗斯特并未沉洒于描绘美丽山川和旖旎景色,他的诗虽然保持了一些传统的形式和格律,气氛也较轻快,但弗罗斯特认识到了生活的复杂性,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在他的笔下,生活既悲惨又快活,既有美也有丑,杂乱之中又寓有统一。他善于透过现实中的现象深入浅出地说明深刻的哲理,而这些又与新英格兰的风景描绘结合在一起。他试图在新英格兰寻觅到现代美国业已失去的鲜明色调和激清、纯真,使之成为检验和评论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准,弗罗斯特的杰出贡献之一正在于此。
弗罗斯特也常被称为“过渡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他的诗风朴实无华,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并从中发掘出独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写上则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能让人常读常新。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在这首诗中,他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合起来,阐明了他对于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态度。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其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
全诗一共4节,可分为两层。第1-2节为第一层:第1节交代了树林里有两条道路,其中的一条极目望去,消失在丛林深处,诗人处在岔路口,面临着抉择;第2节诗人叙写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萎萎,十分幽寂”,但诗人认为它“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双重矛盾,第一重矛盾是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这一重矛盾中诗人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第二重矛盾是在明了了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之后,究竟选择哪一条路的问题。在经历了复杂的心理过程之后,“我”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想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可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但诗人选择了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虽然他知道另一条路可能平坦通畅,可他仍然选择了那条幽寂荒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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