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计划生育责任书(精选34篇)
2024计划生育责任书 篇1
为了适应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改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强化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综合治理,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20____年度计划生育责任书,由局同各股(室、局)签订。
一、责任目标。
1、领导重视配齐人员。健全计生专(兼)门机构,配齐计生专干,明确一名领导专管。
2、支持服从社区管理。及时、准确向社区申报人口计划、上报育妇动态和人口情况并有相应档案资料;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积极配合所在社区计生工作,按要求完成社区部署的任务。
3、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对已婚育龄人群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教育,知识普及率达100%且有培训记载。
4、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管理有具体规定;建有帐、卡,纳入经常性管理;流动人口办(验)证率达85%。
5、加强离岗育妇管理。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措施;育妇能得到正常的避孕节育服务。
6、提供全面优质服务。每年3月和8月,组织本单位已婚育妇按社区要求参加“三查”;提供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对怀孕15周以上的孕妇全程提供优质服务,实行跟踪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对本单位生育后的妇女要在三个月内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落实适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7、向局提供下列材料。每年3月初、8月初及时向局办公室上报本单位计划生育人员名单,逾期不报造成无计划生育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本单位新结婚和新生育人员要及时上报局办公室,不得漏报、瞒报。
二、考评办法。
1、考核年度时间为20___年1月1日至20___年12月30日。
2、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评估和半年、年终考核记分。
3、有计划外生育、逾期不报计划或新出生隐瞒不报的,给予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党纪和行政处分。
三、奖励与责任。
1、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并取得优异成绩,予以奖励。
2、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除取消评奖资格外,还要向局写出负责任的报告,并给予适当处分。
局领导签名:____ 股室负责人签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计划生育责任书 篇2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20xx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远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县文体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此责任书。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以上,杜绝政策外生育。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充龄妇女信息准确率达100%,人口出生准确率达100%,提供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办证率达98%,督促流入人口持证率达98%,验证率达100%。
3、依法协助征收社会扶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
4、按政策和规定标准落实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发放,落实上年和当年长效节育措施率达70%。
5、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排演倡导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新型婚育观念的节目下乡巡演,主动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生育文明建设等系列活动。
二、责任:
1、坚持单位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负责范围:本单位职工(含临时工)及其二级单位、单位所在院落内居住人员及房屋出租对象。
2、各二级单位每月1号向局机关提供育龄妇女信息、人口出生信息、政策外生育信息,流入、流出信息。
3、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妇女参加的妇女保健知识学习活动。
三、措施:
1、各二级单位必须有稳定的人员专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确保一名领导分管计生工作,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具体工作。
2、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当年有效政策外生育和在省、市、县、乡镇、半年、年度考核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
3、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可随时互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表彰和通报工作情况,并上报县、镇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