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安全责任书(精选31篇)
家校安全责任书 篇1
幼儿园教师安全责任合同书 为了保证幼儿的安全,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幼儿园与幼儿教师签订以下安全责任合同书:
一、幼儿教师按个人分工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有安全隐患立即汇报。二、幼儿教师应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幼儿在幼儿园的安全。
三、幼儿教师每天要做好晨检记录,严格履行幼儿因事、因病不到园的幼儿家长代为请假制度;幼儿如有什么异常及时与家长沟通。
四、每天早上对幼儿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孩子上下学幼儿教师要在教室门口按时接送和监督,要求幼儿不拥挤,保证出入教室的安全;幼儿教师要时刻观查幼儿是否有异常现象,做到及时发现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六、室外活动,幼儿教师视线不得离开幼儿活动范围,要随时要清点幼儿人数。
六、对班级物品、桌椅、发现破损等问题及时汇报维修。
七、不允许幼儿吃陌生人送来的食品;幼儿带来的食品、药品若变质或过保质期,禁止幼儿服用;严禁幼儿带小吃、零食尤其是一些三无食品,其危害性要告知家长。
八、严格执行幼儿家长持接送卡接送幼儿,陌生人接幼儿一律不得放行,谁放行谁负责;幼儿教师送离幼儿时必须亲自把孩子送到家长手中。
九、幼儿教师要具备用电安全常识,必须做到人离电断。
十、幼儿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十一、在工作中,如果因幼儿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教师要负全责。
十二、值班教师应严格把好门卫关,防止幼儿走失。
本安全责任合同书请幼儿教师认真阅读、认可后签字。
幼儿园方(签字): 幼儿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校安全责任书 篇2
安全是家庭幸福、快乐学习的保证。为强化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联络,明确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儿园与幼儿及家长特签订如下安全承书:
一、家长要注重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告知幼儿园固定的联系电话,积极主动与幼儿园、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幼儿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育,维护校园安全,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一)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入园。
(二)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攀爬走廊栏杆、窗户,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
(三)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闹,不滑楼梯,不玩危险性游戏,不有意在楼梯及过道制造堵塞和拥挤,用膳就餐文明有序。
(四)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不得触摸,应及时报告老师、幼儿园派人修理。
(五)幼儿户外活动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持接送卡入校园,严格遵守刷卡、请销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及出走,离园期间不滞留校园内玩耍,按时回家。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强行抢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时走人行道,主动避让过往行驶车辆。
(二)上下学不乘坐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照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得驾(骑)机动车辆上下学。家长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或车辆超员以及校车驾驶员被更换时,要拒绝让孩子乘,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运政部门举报。
(三)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乱吃零食,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物,不购买及食用“三无”食品及霉坏变质食品。
(四)严禁携带火种入校,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并自觉加入到“珍爱森林、保护家园”行动中来,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上述事项,学生和家长共同承诺,幼儿园强化教育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