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员工守则(通用7篇)
餐厅员工守则 篇1
一、就餐时间规定:
早餐:07:50-8:25
中餐:12:00-13:00
晚餐:18:00-18:30
二、伙食标准:
1、RMB13.5元/天/人,其中早餐1.5元/人、中餐和晚餐5元/人、夜宵2元/人。2、中、晚餐提供2荤1素一汤。早餐供应的品种有包子、馒头、油条、面包、豆浆、米粉、面条、小菜等交换供应。
三、就餐方式:
佩戴工作证排队打卡就餐
四、就餐地点:
1、普通职员统一在一食堂用餐
2、办公室职员统一在二食堂用餐
五、饭卡管理
1、饭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和发放。
2、饭卡必须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填写后加盖“行政人事部专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体职员在每个月月底最后一天下午18:30前将当月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并领取次月饭卡。
4、开餐时职工必须出示工作证和饭卡,并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登记后方能领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职工未出示证件或证件不齐,行政人事部可拒绝该职工就餐。
5、任何职员饭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6、饭卡遗失需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饭卡,行政人事部一律按20元/张收取补卡费用(按成本价附加处罚金方式收取)。
7、无论是否用餐,公司均不补款或退款。
六、就餐流程
1、到就餐时间公司职员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在食堂门口单列排队。
2、佩戴工作证并将饭卡放置手中,以备行政人事部人员打卡。
3、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
4、登记后返还饭卡,进入相对应的食堂用餐。
七、食堂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职员不得提前就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公司任何职员必须严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3、不自觉排队或扰乱就餐秩序者,处以50元/次罚款。
4、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5、保持就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追赶吵闹,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食堂喝酒,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垃圾,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8、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
9、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汤、米饭等食品由员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1、餐后请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并将餐具清洗干净后分类放入消毒柜,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2、食物制作间闲人不准进入,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3、餐厅座位上,严禁站人,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餐厅员工守则 篇2
一、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不违法乱纪;
2、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3、准时上下班,有事提前请假;
4、热爱本职工作,认真、积极完成任务;
5、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二、个人卫生
1、有健康证才能上班,定期检查身体;
2、有病或受伤上报主管,不带病上班;
3、穿戴整齐,不留长发,勤剪指甲,男士不留胡须,女士不戴首饰;
4、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5、勤洗衣服,保持卫生整洁。
三、维护集团和食堂形象
1、热爱集团、热爱集体,维护集团,食堂的利益;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参与“黄、赌、毒”和黑社会活动;
3、遵守宿舍规定,不带客人留宿;
4、尊敬上司,团结同事,有矛盾上报组织解决。
四、培养良好情操
1、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品行端正,售卖公平,不偷吃、偷拿、偷占食堂物品;
3、拾金不昧,保持高尚情操;
4、诚信服务,礼貌待客,不说服务忌语;
5、遵守服务规范,维护集体利益,不打听,不泄露商业机密。
五、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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