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合伙经营协议书(通用29篇)
酒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订立合伙协议合伙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君天酒店”,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伙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酒店的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餐饮,客房。经营地址:洪山桥墩163医院旁。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10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账户。
1.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股份比例。
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股份比例。
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股份比例。
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股份比例。
2.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在经营过程中,如耍追加投资,合伙人必须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追加资金。否则视为放弃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权,所购物品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4.设立存取款账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账户。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人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投资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要提前 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他方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则按退伙方式对待。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 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②主导合作事业,并有优先决定权 ③拓展业务,选择适合项目;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协助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事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约定分红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合伙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另一方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另一方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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